第一次自己處理車禍 の 不專業分享
我以我能理解的白話文詮釋車禍經驗
我不是專業得執法人員,對法律一點也不懂,描述的術語也許不是最專業 ,
但相信這篇文章, 多多少少可以幫助第一次車禍的人。
最後心得:
1法律扶助基金會,會是這場車禍的好朋友。 http://www.laf.org.tw/
2.一定要送醫院 (醫院收據及診斷證明 才能提告,筆錄時警方會索取正本)
3.跟有關車禍事件的事物及電話內容,都需收證保留。
4.如和解條件有所疑慮,千萬別和解。也別答應被告人分期付款償還和解金。
簡易流程敘述: 車禍發生 —》 報案 —》 送醫 —》 警方至醫院詢問事故發生時並填寫[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] —》 事後至警局筆錄 —》
檢察官傳訊 —》 如案件起訴 —》 等法官傳票上法院 —》法院會詢問是否和解 —》 ...如沒瞧好 —》 就會有拿不到理賠的深淵
車禍事故事件:
車禍時間:2016.7.23
當事人A(被告人):陳*奮 [ 計程車 車行: 民群交通有限公司 ]
當事人B(原告人):蔡*孟 [摩托車]
車禍簡述 :計程車迴轉撞至摩托車後,肇事逃逸。
落落長的碎碎念 ,開始: 覺得一切都像浮雲一樣虛無的摸不著邊
這次車禍算是不幸中的大幸,不幸的是撞我者逃逸, 幸運的是撞我者逃逸
為什麼這麼說? 因為車禍理賠=民事 肇逃=刑事 [警察管轄範圍:刑事]
有一句話一定要記住: 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這句話博大精深阿!
意思就是此案如已確定刑事案件,在筆錄時告知警方需提告,警方將會把全部資料送給法院,並分案給檢察官。
因有刑事在內,故民事部分不用寫訴狀紙, 這就像搭順風車的概念,跟刑事一同開庭。
但如要額外提告民事(taxi靠行車行),就必須找律師或自己寫訴狀紙...等。此時如果你要上班,不常收信 ,門口就會更多絡繹不絕出現紅單。請您至警察局領取法院傳票。
記住不管傷口多大多小一定要上救護車去醫院,並拿有診斷證明 。警方在作筆錄時如要提告,此文件非常重要,這將會是第一個證據。
有些外部撞擊內傷神經會暫時昏厥,不會感覺到痛,如不第一時間送醫檢查,事後如身體發生狀況要提告 就會很麻煩。 多麻煩其實沒經歷過..我也不知道...。
●2016.7.28 車禍後第5天
警方洩漏我的個資給 肇逃者 親友,
為什麼我會知道是警方呢? 因為警方說這本來就可以給的
這位自稱 肇逃者 親友來電表示: 肇逃者 留有一封遺書就離家出走,並聲稱車禍當下有給一筆維修費及醫療費,想詢問當下發生的事。
我方表示:車禍當下 全程有第3方路人在場等待警方到來.都未看見肇逃者出現,如需了解請至警察局。
啪的一聲理智斷了,被撞得當下我腦袋都出現了走馬燈,怎麼還輪到肇逃者自己留遺書? 這世代誰最可憐誰贏嗎?
當下立馬打給警方詢問.我的交通事故通知單 撞我的人是誰我都不知道?對方為何有我的電話?現在不是有個資法?
警方表示:因為有給肇逃者車行我方電話, 電話資料於流程上本來就可以提供給雙方.
我方:我連當事人是誰我都不知道?這會不會有點扯?
當天剛巧朋友發了一則新聞給我:衰男機車被撞爛報警 白目警洩個資挨告
警方已觸法,但我不對此採任何作業,因為本身很怕麻煩.只想快速解決車禍這件事。
車禍...車禍... 機車要維修 ,人要看醫生、跟白眼公司請假 全部的一切覺得身心俱疲時 警方演出這一齣,回頭想一下還蠻精彩的。
但精采的還在後頭。
●2016.8.6 車禍後第14天 (筆錄的日子)
裕豐計程車客運有限公司 02-120789161 來電表示對此車禍願意出險賠償
肇事者逃亡, 靠行車行願意出來出險,
一開始我還蠻安心的,至少修車和醫療可以理賠,但事後才了解車行只是說說場面話而已,車行不一定會負責!!! [別相信對方的人,一切說的事務,都要看的到.拿的到才能相信]
ㄟ..等等等等。上方明明說 [ 肇事計程車 車行: 民群交通有限公司 ] ,為什˙麼又是裕豐?
我本來一直以為是裕豐因為車行來電表示他是裕豐,因後來重回警察局做筆錄, 警方重新提供交通事故通知單,我才知道靠行車行是民群交通有限公司
警方表示: 肇逃者已入獄,因為他是個通緝犯,對方靠行車行已派律師來了解,並會配合後續作業(並拿出對方律師名片) 。
警方強調:建議私下和解 ,通常提告後反而更麻煩。
車行律師名片上方約有5家以上車行名稱,可見此車行規模龐大,好奇心驅使查詢後,才知兩家公司代表人為同一人。
什麼是靠行車行? 靠行車行的計程車出事了有保障嗎?
路上跑的計程車師機 身分有3種(除了uber)
1.個人行:是指自己擁有營業小客車駕照滿6年以上 ,且無任何交通違規記點者才可申請。
2.合作社: 持自有車加入合作社,如有紅單需自己打點,但須繳交服務費給合作社。
3.靠行車行:業務有出租計程車 及 計程車靠行
此次車禍的肇逃者身分為靠行車行
靠行車行出的車有保障嗎? 經過這次事件...我寧可做公車 或 uber 也要減少坐計程車的風險。
why?原因如下:
1.靠行車行答應出險和提供慰問金,並表示會全權負責,但 知道保險公司不理賠此次車禍後,直接不回應。如果我是乘客????今天會有什麼轉變?
2.為什麼保險公司不會理賠,因為駕駛人沒有駕照。 靠行車行只是收錢辦事?不審核其他文件嗎?那根uber有什麼差?人人可當營業用車?
3.為什麼駕駛人沒有駕照卻可以開車? 當我在與肇逃者調解時,表示對他出獄後,可還款能力及可再次'當計程車師機有所遲疑。肇逃者表示:只要有錢什麼都可以。?????????
(簡先生為裕豐(民群)公司所派出的協調者)
4.在2017.8月收到一份高等法院刑事判決, 肇逃者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.處有期徒刑一年(可再提出上訴)。細細閱讀裡面難以置信的內容。 這是否可推斷出什麼?
上法院啦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(地方法院傳票)檢察官傳訊 —》 如案件起訴 —》 (地方法院傳票)法官審問 —》 調解會 —》 (地方法院傳票)法官審問 —》依調解筆錄內文撤銷民事。
檢察官傳訊
肇事者靠著手銬進場, 針對檢察官的問題,一直答非所問。
檢察官就像機關槍一樣,直問逼問倒著問,肇事者偏偏扯東扯西。
檢察官 霸氣桌一拍表示:沒關西有影片當證據。)&)^%*&%)*%)%^)%^)
第一次上法院: 碰上女的檢察官 ,條理的邏輯 和外漏的霸氣,覺得她很酷。讓緊張的我安心許多。
(未完 ...等時間足夠繼續打)